阿坝师范学院加班、值班补贴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29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核定省属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及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川教函〔2012〕597号)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布的第31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四川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止乱发钱物的通知》(川委发〔2014〕1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大内工作人员加班值班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值班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570号)等文件规定以及上级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加班、值班补贴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发放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放原则:节约开支,控制加班,适度发放。
第三条 各部门要加强加班、值班行为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教职工加班、值班。确需加班、值班的,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适度、够用、高效的原则,确定加班、值班人数,并严格履行申报审批制度。
教职工加班、正常工作日值夜班,应首先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本办法发放加班、值班补贴。
第二章 加班、值班补贴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的界定
第四条 值班、加班的界定
1.值班是指因为岗位需要,教职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或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从事规定职责范围,在指定地点值守不少于8小时,并且无法调休的工作。
2.加班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教职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或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处理紧急事务、突发事件的工作。
3.寒暑假加班仅限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有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或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等需要相关二级单位及时完成的工作;非特殊情况二级单位不得安排寒暑假进行一般性事务的加班。
第五条 其他专项工作界定
其他专项工作是指在正常的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之外,承担学校的各类评审、考试;经学校同意,指导或训练学生参加校外的各类竞赛;经学校同意举办的各类培训等工作。
1.校内教职工以专家行为参加的评审活动和以专家身份接受校内单位(含党校)邀请作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以及参加各类评审、各类监考等工作;
2.未计算教学课时的各种竞赛、训练活动的训练费、指导费、讲课费;经学校同意举办的各类培训等工作;
3.完成其他临时性或特殊任务。
第六条 不予发放的范围
1.在正常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的教职工按本规定享受了值班补贴的不再重复计发加班补贴。
2.教职工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动补偿的或值班、加班人员安排了补休的。
3.实行倒班轮休工作制的特殊岗位,在双休日正常倒班的。
4.属于本职内的工作,应在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由于各种原因更改至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
5.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产学研见习、访学、学术交流活动、会议、出差、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社会活动(如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等)等占用节假日的。
6.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有专项补贴或特定经费支持工作任务的。
第三章 发放标准
第七条 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的酬金标准按照学校科技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各类评审劳务酬金标准
1.由学校组织的各类校级评审会议(含向上级推评)、面试考核等劳务费标准。
评委劳务费标准如下:
(1)2小时及以下(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200元/人·次
(2)2小时——4小时:400元/人·次
(3)4小时以上:600元/人·次
工作人员每次100元定额发放。
2.以上由学校或各部门、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评审必须以上级文件、学校文件或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为依据。评委或专家一般由5—9人组成。组织评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报工作人员1—3人。
第九条 未计算教学课时的各种竞赛、训练、排练活动的训练费、指导费、讲课费、各类监考、考务等的劳务费标准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党校出卷、监考、阅卷、巡考等劳务费参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加班值班报酬
1.值班补贴:
工作日夜间值班:120元/人·班;法定年节假日和休息日值班:150元/人·班
2.加班补贴:每加班1小时每人补贴 15元,按加班的实际小时数计算;发放加班补贴的小时数,每月每人不超过40个小时。
第十一条 学校对外合作处承办的各类培训劳务费按对外合作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经费渠道
第十二条 学校行政教辅部门按在职教职工数每人每年3600元预算全年的值班、加班补贴和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其中,行政教辅、后勤部门80%划拨至二级单位统筹安排,20%由学校加值班和其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二级学院按在职教职工每人每年3600元标准预算全年的加值班补贴和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在学校核准预算的调控金中安排。
第五章 各项劳务费申报
第十三条 成立工作机构
(一)学校成立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统筹、检查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在人事处下设办公室,负责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的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公示及检查监督工作。
(二)二级部门成立加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二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普通教师代表。主要负责本部门的加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的统筹、审批、检查监督等工作。
第十四条 文件已有规定标准的项目,各部门按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据实申报,由二级部门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没有文件规定的项目,其它特殊情况需开支劳务费的,各业务部门据实申报,由人事处汇总后按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按会议纪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业务部门填报,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五条 加班、值班的申报、审核及发放
1.(一)各部门必须进行加班、值班事前申报,加班填写《阿坝师范学院加班申请表》(见附件1),值班做好值班安排表。明确工作任务、值班加班人员、时间,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部门公章,在本部门备案。未按规定程序申报不予认定(无法预计的特殊情况除外)。
2.(二)加班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申报;值班在每学期开学的2周内申报当学期值班安排;寒暑假安排值班、加班在放假前的1周内申报。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没有安排加班、值班。
3.(三)因学校工作需要,统一组织的校内活动(如周末节假日临时会议等)需要安排加班值班的,由组织活动的牵头部门统一申报,填写《阿坝师范学院值班加班申请表》(见附件1),明确工作任务、值班加班人员、时间,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并经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人事处备案。
4.(四)各部门必须做好加班、值班的记录以备查,如实填写《阿坝师范学院加班、值班考勤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证明人为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加班、值班的证明人应为部门班子其他成员及同时参与加班、值班的其他人员,或分管校领导。
5.(五)在每季度核发加班、值班补贴前,必须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加班、值班情况,通报无异议后在《阿坝师范学院教职工加班、值班补贴发放审批表》(附件2)的“部门审核意见”中注明“已在部门通报无异议”。
6.(六)各部门每季度末前3个工作日(若遇节假日顺延)汇总本季度的加班、值班补贴;寒暑假在假期结束后2周内汇总假期的加班、值班补贴,填写《阿坝师范学院教职工加班、值班补贴发放审批表》(附件3),并附《阿坝师范学院加班、值班考勤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按学校计财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发放。
7.(七)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内活动,由组织活动的牵头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报审。
(八)8.各部门在每季度末将本部门本季度的加值班情况进行汇总,填写《阿坝师范学院加值班情况汇总表》后报送至学校加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学校加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校范围内将本季度的加值班情况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第六章 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纪委、审计处、人事处对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劳务费进行检查监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加班、值班及其他劳务费发放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不得违规审批。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加强对加班、值班的管理,严格考勤,做好工作记录,并将每月教职工加班、值班情况进行公示。学校加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季度将各部门加值班情况、补助发放情况在校内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各部门对加班、值班应从严控制。凡编造事由、虚增工作量、虚报人数、将本应在正常工作日完成的工作变相为加班,冒领加班、值班补贴的,除追回发放的补贴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违规违纪情况的处理
学校人事处负责受理校内各单位有关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发放的投诉,并及时处理。纪委、负责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阿坝师范学院教职工加班申请表
部门:
加班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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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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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
是否安排补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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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加班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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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
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阿坝师范学院教职工加班、值班考勤表
部门:
加班/值班人员姓名 |
加班值班时间 |
工作内容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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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意见 |
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阿坝师范学院教职工加班补贴发放审批表
部门: 经办人:
序号 |
姓 名 |
加班时数 |
补贴金额(元) |
工资卡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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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万 仟 佰 拾 元 ¥ |
部门意见 |
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财务工作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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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阿坝师范学院教职工值班补贴发放审批表
部门: 经办人:
序号 |
姓 名 |
值班天数 |
补贴金额(元) |
工资卡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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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元) |
万 仟 佰 拾 元 ¥ |
部门意见 |
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加班、值班及其他专项工作劳务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财务工作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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